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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上班还打卡的处罚规定 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对员工不上班还打卡的行为进行处罚。 一、行为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不上班还打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未实际到岗工作,通过伪造、篡改或借用他人考勤卡等方式进行打卡;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到岗,但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即进行打卡。 二、处罚措施 1. 第一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检讨,同时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20%。 2. 第二次违规:除上述处罚外,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50%,并安排为期一周的内部培训。 3. 第三次违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并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将被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三、申诉机制 对于处罚决定持有异议的员工可在收到处罚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原处罚决定执行。 四、其他说明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规定的权利。 3.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