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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河北省辛集市和青海省西宁市来(返)白人员的健康安全,我市特此发布关于做好相关地区来(返)白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信息登记 所有来自河北省辛集市和青海省西宁市的来(返)白人员,必须在抵达我市后的24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或单位进行登记,并提供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实施健康监测 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白人员,我们将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隔离期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核酸检测。 对于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来(返)白人员,我们将要求其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个人防护 所有来(返)白人员需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 四、加强社区管理 各社区将加强对来自河北省辛集市和青海省西宁市的居民的管理和服务,及时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五、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我们坚信,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有效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