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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上海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本市房屋租赁市场,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规。该条例涵盖了房屋租赁的基本原则、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租金管理、房屋使用管理等多个方面。 一、基本原则 上海市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禁止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二、权利与义务 1.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2.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 3. 双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租金管理 上海市对房屋租金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同时,为防止租金过高影响居民生活,条例规定了租金涨幅的上限和租金调整的时间间隔。 四、房屋使用管理 1.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使用性质。 2. 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合理使用水电等设施。 3. 租赁双方应共同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秩序。 五、纠纷解决机制 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机构仲裁;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于出租人或承租人的违法行为,将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上海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是保障本市居民居住权益的重要法规之一。通过规范租赁行为和保护双方权益,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希望所有参与租房市场的主体都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租房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