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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闫文革等12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程序,现将闫文革等12位同志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予以公示。 此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经过专家评审小组的专业评估,对每位申请人的伤残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作出了最终鉴定结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请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我们将认真核实相关信息,确保每一位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特此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