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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寄存管理规定 一、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行李寄存管理,确保旅客行李安全,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提供行李寄存服务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机场、火车站、酒店等。 二、寄存服务流程 1. 旅客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行李寄存申请单》。 2. 工作人员核对旅客身份信息无误后,进行行李称重、检查,并确认是否符合寄存要求。 3. 寄存成功后,工作人员应向旅客提供《行李寄存凭证》,并告知取件时间和地点。 4. 旅客在取件时需出示《行李寄存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三、寄存要求 1. 行李必须符合航空公司或相关场所的规定尺寸和重量限制。 2.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寄存区域。 3. 行李内不得含有现金、贵重物品等易丢失或损坏的物品。 四、安全措施 1. 所有存放的行李均需经过安全检查。 2. 寄存区域应安装监控摄像头,确保24小时无死角覆盖。 3. 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免责条款 1. 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行李丢失或损坏,本场所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如旅客未按照规定填写相关信息或未按要求存放物品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旅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其后续使用该服务的权利。严重者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本场所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