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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财务局: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城市商业网点建设,促进菜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商务部和财政部决定联合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支持,推动菜市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改善经营环境,提升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2. 坚持公益性和商业性相结合; 3. 坚持标准化建设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菜市场,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 (二)任务 1.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对现有菜市场的建筑结构进行改造加固,完善给排水系统、通风照明设施等基础设施。 2. 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菜市场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 3. 优化经营环境:引导商户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便捷支付方式和服务设施。 4. 增强服务能力: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地方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套资金支持。 (二)用地保障 各地应优先保障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用地需求,并按照规划要求予以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意义和成效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考核评估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 财政部 2023年X月X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