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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表彰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德才兼备的毕业生,树立良好的榜样,激励广大同学积极进取,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对象 本校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2. 学术成绩: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挂科记录;积极参与学术活动或科研项目。 3. 社会实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 身心健康: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 5. 其他: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者进行初审,并推荐一定数量的候选人至学校评审委员会。 3. 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公示表彰: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奖励措施 1. 荣誉证书:每位获奖者将获得由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 2. 奖金支持:每位获奖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支持其继续深造或创业发展。 六、其他事项 1. 评选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通过本次评选活动,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