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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春季办班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培训水平,满足社会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现面向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春季办班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止。 三、申报条件 1. 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和培训计划; 2. 培训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 具备相应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 4. 能够确保培训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四、申报材料 1. 办班申请表(详见附件); 2. 培训方案及课程大纲; 3. 师资团队简介; 4. 教学设施清单; 5. 近三年的培训成果或评价报告(如有)。 五、评审流程 1.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 评审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对于符合条件的办班项目,将予以批准并公布。 六、其他事项 1.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 获批的办班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办班申报工作,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提交。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科。 特此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