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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赔偿协议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张三,男,198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 被告:李四,男,1975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原、被告于2023年1月1日签订的《赔偿协议》; 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0,000元; 3.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23年1月1日,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因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约定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人民币50,000元作为赔偿款。然而,在签订协议后不久,原告发现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况。具体理由如下: 一、重大误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一方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原告在签订《赔偿协议》时误以为被告的赔偿金额应当为人民币80,000元而非50,000元。这种误解是由于双方在讨论时对相关法律规定理解不一致所导致的。因此,该《赔偿协议》应当被认定为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的规定,“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重大误解或其他原因导致其利益受到明显损害的情况。本案中,《赔偿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明显低于合理范围。考虑到原告因交通事故遭受的身体伤害及精神损失等因素,《赔偿协议》中的赔偿金额显然不足以弥补原告的实际损失。因此,《赔偿协议》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 综上所述,《赔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况。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三 2023年X月X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