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粮食局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粮食局近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本次排查工作以确保粮食质量和安全为目标,对辖区内所有粮食储存、加工和销售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排查范围与内容 本次排查工作覆盖了辖区内所有粮食储存库点、加工企业以及销售网点。重点检查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粮食来源:检查粮食的来源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有合法的购销合同和质量合格证明。 2. 储存条件:检查储存环境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如温度、湿度控制等,确保粮食在储存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 3. 加工过程:检查加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是否有违规操作行为。 4. 销售环节:检查销售网点是否有过期或变质的粮食产品,并确保标签标识清晰准确。 二、排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此次排查工作,共发现以下几类问题: 1. 部分企业存在未按照规定存储条件保存粮食的情况,导致部分粮食出现霉变现象。 2. 个别加工企业存在使用非食用添加剂的行为,增加了食品安全隐患。 3. 销售网点存在少量过期或标识不清晰的粮食产品。 三、整改措施与建议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粮食局已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 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 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水平,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持续提升辖区内食品安全水平,粮食局将继续开展以下工作: 1. 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法律意识。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环境。 3. 积极推广先进的储粮技术和管理经验,在行业内树立标杆示范作用。 通过此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的开展,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了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