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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疏散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与范围 为了确保建筑内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规范疏散门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物内的疏散门管理。 二、疏散门的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疏散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供人员安全撤离建筑物的出口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内所有直接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楼梯间和避难层的出口门等。 三、疏散门的设置要求 1. 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一个直接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 2. 疏散门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被任何物品遮挡或占用。 3. 疏散门应设有明显的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出口”、“禁止堆放物品”等字样。 4. 疏散门应采用易于开启的方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打开。 四、日常管理 1. 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定期检查疏散门的状态,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禁止私自改动疏散门的位置或功能。 3. 对于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疏散门,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通知相关部门。 五、应急情况下的使用与管理 1. 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所有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有序地通过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 2. 管理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引导人员安全撤离,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 一旦发现有人员被困或受伤,应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报警求助。 六、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疏于管理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补充时,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并公布实施。 以上为《消防疏散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该规定,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