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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务院办公厅的值班工作,确保政府机关高效运转,现就加强值班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24小时在岗值守。国务院办公厅各司局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响应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二)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重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领导和部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值班制度。各司局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和工作流程。 (二)加强信息收集与处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与处理机制,确保各类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和传递。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成立专门的值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值班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司局和单位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值班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附则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司局和单位应根据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 国务院办公厅 日期:2023年X月X日 |
